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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 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6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辽宁省沈阳市作为全国“双减”试点城市,针对教育执法力量普遍薄弱的状况,率先探索推进教育部门专门执法队伍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实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效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水平。

  一、围绕提升能力,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

  根据校外培训治理实际需要,推进基层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一线执法力量。组建专门教育执法队伍。在各区县教育部门设立校外培训监管科室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职能、加挂牌子、建立紧密型联合执法队等方式,成立专门的教育综合执法大队(科室)。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教育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全覆盖”。配强执法人员装备。通过调配人员、专题培训等方式,充实强化执法人员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全市教育系统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已从2020年的53名增至145名。财政统一拨付经费,配备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等,规范张贴执法标志,强化执法运行保障。强化执法培训演练。组织全员参加政策法治培训,讲解常见违规校外培训情形、监管政策要点,以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程序要求。定期开展模拟演练和执法大练兵,重点对执法标准、执法流程、执法用语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等进行实操演练,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加强部门联动,推进执法检查常态化

  教育部门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联动,始终保持校外培训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全面规范培训行为。坚持常态部署。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全市1800余家证照齐全机构为重点,每月例行对辖区内15%的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检查,制定常态化检查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开展精准检查。针对违规培训重点人群、高峰时段、易发场所,滚动开展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按照“三查四核一审”的要求,重点查验培训场所证照公示、收费情况等,核对聘用合同、收费单据及全国监管平台数据,审核培训课程材料使用情况,切实解决执法覆盖有遗漏和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严查隐形变异。会同市监、文旅、体育、人社等部门,持续开展学科和非学科校外培训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隐形变异行为。“双减”工作部署以来,全市累计处罚违规机构930家,责令停止办学299家,查处违规培训103起,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三、突出治理效果,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有执法行为均做到实体合法、程序合规,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完善管理制度。收集整理涉及校外培训执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制作成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手册,发放到每名执法人员。健全持证上岗、执法记录、自由裁量、执法公示、执法听证等程序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错责任追究等救济监督渠道,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加强标准建设。针对校外培训执法涉及领域广、询问查处难度大、证据固定时效性强等状况,梳理行政处罚类权责清单,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及常用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提炼6类典型违法行为执法流程,实现文书有规范、执行有标准、考核有依据,让执法人员能够依法规范办案。抓好指导监督。教育部门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前置把关。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市教育局按照20%-50%的比例,对各区县教育执法案卷进行常态化抽查,今年已评查基层教育处罚案卷80余卷,对校外培训执法问题精准指导监督。截至目前,全市校外培训执法案件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或引起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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