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教发〔2024〕2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教育厅

发文日期:2024-02-08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 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王伟大  联系电话:024-86904199

  附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2月8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