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普职比大体相当”前景下 应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学校的规划管理》(第0488号)答复-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于乃富委员:

  您提出的《“普职比大体相当”前景下 应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学校的规划管理》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广电局和省通信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您的建议对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布局

  对接辽宁经济发展战略,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由2013年底的309所(不含技工学校)调减至266所,进一步优化办学资源,中等职业学校“散小低弱”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全省中职学校开设专业158种,专业布点1305个,专业门类齐全,每年输送8万左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较好的支撑了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需求。印发《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准备工作的通知》,推动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开展中职“双优计划”项目建设,遴选优秀中职学校53所、优质中职专业223个,推动学校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二、规范中职学校管理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管理 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作用,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严肃招生纪律。建立中职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制度,对年检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学校,缩减其招生计划,暂停新生学籍注册,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坚决取缔招生资格。指导各市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及时注册和维护中职学生学籍信息,严禁注册“双重学籍”;严禁中职学校为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注册中职学籍;严禁中职学籍系统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校在校生注册学籍。与省通信管理局协调联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互联网上夸大招生宣传、违规发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职业教育宣传

  在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省广电局组织协调相关广电媒体,加强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成就、社会对高质量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紧迫需求等方面的宣传,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发挥好辽宁广播电视台省级媒体优势,充分利用重点广电新闻栏目、北斗融媒矩阵、东北新闻网等全媒体平台,切实做好发展职业教育的宣传报道。利用辽宁广播电视台教育·青少频道的教育资源优势,结合校园开放日、活动周、宣讲会等主题活动,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推介,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可程度,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深入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辽宁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一是构建高质量职教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纵向贯通,高质量实施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贯通培养,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促进职普横向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探索构建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进一步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举办职业本科专业,扩大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二是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新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报告、座谈、观摩与体验活动,把宣传活动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相结合。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等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发展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关心,我厅将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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