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助力稳就业、促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第1431号)答复-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 编辑:辽宁省教育厅管理员
  • 来源:省教育厅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助力稳就业、促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厅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采纳、积极落实。

  一、积极引导科技创新创业

  继续以稳就业为导向,统筹后补助奖励资金,加快推动全省省级以上创业孵化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吸纳孵化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实现科技创业孵化能力和就业吸纳能力的双提升。

  二、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和配套实施细则,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业投资,通过“稳企业”,实现“稳就业”。

  三、大力推进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力度,全省力争累计培养技术经理人1500名。贯彻落实《辽宁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进一步拓展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

  四、加大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同宣传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和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现代媒体和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要加强职业启蒙教育,推进普职渗透,开设面向区域中小学的职业体验活动或选修课程,丰富中小学生职业体验的内容和形式。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技能大师”“大国工匠”和技能大赛获奖者,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进车间,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增强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招生宣传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中职免学费、奖助学金、升学、就业、落户等优惠政策,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五、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我省将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指导意见》,培育10所左右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开展职业院校服务百家企业工作,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形式深化校企合作,试点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 2”培养模式,遴选培育100个左右学徒制示范专业。支持高水平高职院校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骨干企业等多主体合作,共建20个左右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学院。支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职院校建设一批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开放共享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持续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积极支持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与2所以上职业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承担现代学徒制等项目和任务。

  六、健全“1 x”制度,完善终身学习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1 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辽宁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国家标准的优先列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支持辽宁建设国家学分银行“省级分行”,实现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间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探索制定辽宁学习成果转换规则并试点实施,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为社会开放共享教学设施和场所,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七、推动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直全力推动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通过“订单班”“定向班”等形式针对性培养技能人才。同时依托院校、企业建设了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合理设置和加大投入专业建设,持续优化培训体系,提升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十四五”时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全力配合好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在促进技工院校的校企合作方面加大力度,为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培育更多技术技能人才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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